关于召开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2016-09-23 17:41:11 点击:0次
|
|||||||||||||||
兹定于2015年5月4日召开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时间:2015年5月4日下午3点
2.会议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出席会议人员登记事项
1.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其他出席人员持身份证进行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2015年5月4日10:00之前。
五、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平县瑞星工业园区
会务常设联系人:王清泰
联系电话:0538-2417306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事项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