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的通知 |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2016-09-23 17:40:40 点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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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现将有关两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所有人员收受相关业务单位所送的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烟、酒等一切礼金、礼品。
二、严禁利用公款购买一切与节日相关的拜节物品。
三、集团内部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拜节等活动。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对干部的廉政教育,节日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易发多发的时段,要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保卫处将加强监控力度,对违纪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对违规、违纪行为,希望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3655380198 13854832788
举报邮箱:rxjcsj@163.com
中共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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